
全文摘要:中国足协公布第五期裁判评议,驳回青岛西海岸对阮奇龙的申诉。争议判例为中超重庆铜梁龙对阵青岛西海岸时,阮奇龙一次抬脚动作。评议组一致认为,该球员未发力蹬踹,属鲁莽犯规而非严重犯规,裁判出示黄牌正确。
判例
中超联赛第8轮,重庆铜梁龙VS青岛西海岸。比赛第44分钟,重庆铜梁龙38号队员抬脚接触到青岛西海岸23号队员。裁判员判重庆铜梁龙38号犯规,并出示黄牌。VAR未介入。
青岛西海岸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对方38号严重犯规,应予红牌罚令出场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重庆铜梁龙38号队员始终观察球并试图触球,抬腿接触对方23号队员身体后立即收腿,未发力蹬踹,属于鲁莽犯规,不属于严重犯规。应出示黄牌,不应出示红牌。裁判员判重庆铜梁龙38号犯规并出示黄牌的决定正确。VAR未介入正确。